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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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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明﹝2014﹞4号)文件的要求,编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总体工作由县政府办主任章自力,县监察局局长叶桂才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熊辉,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黄雷,县监察局副局长胡辉云、县信息中心主任王永斌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负责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县以组织机构、制度完善、资金配套、队伍建设、畅通渠道等为切入点,在做好8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能公开的信息,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工作制度及经费保障情况

为更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制定了《上高县政府公开信息协调发布暂行规定》、《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暂行规定》、《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应规章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制度及经费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33条,县直部门公开15267条,占71.2%,乡镇政府公开6166条,占28.8%。其中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0条,同比2012年增长23.3%。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概况信息805条,占1.89%;法规文件信息255条,占0.06%;发展规划信息607条,占14.3%;工作动态信息1265条,占29.8%;人事信息109条,占0.03%;财经信息310条,占0.07%;行政执法信息523条,占12.3%;公共服务信息376条,占0.09%。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渠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查阅场所进行公开。除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外,通过报刊、电视、手机报公开1600条,向县档案馆、县图书馆送交公开3151条,接受现场查询人数3812人次,电话咨询5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

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201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5件,以电子邮件申请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以其它方式申请0件。涉及到社保、卫生、就业等领域内容。

(二)办理情况

5件依申请公开信息中,处理完毕的有5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信息数量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提供的政府公开信息,一律未收取任何费用。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提供的政府公开信息,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县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业务培训、理论研究等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领导把关不严,工作责任未落实到人;三是各部门各街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基本都身兼多职,由于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等原因,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各单位的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提高群众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栏、访问区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政府信息的频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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