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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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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raitlex.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统计局联系(上高县清莲路9号,电话:0795-2511049,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高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发字〔2022〕47号)等文件精神,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上高县统计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切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工作的公开,切实提升主动公开实效。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全面梳理和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主体和申请程序,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上高县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不断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信息报送和发布的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

强化门户网站建设运行,根据上高县要求做好网站信息资源库建设,完成栏目调整和信息资源库目录绑定和信息推送入库归集工作。落实安全保障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确保平台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

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年初局内会认真部署研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办文过程中校稿不够认真,出现文件定稿延迟,导致文件送达公开办进行主动公开时超出现定时限。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能力。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极端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时发布各方面的经济数据情况,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向党政领导和全县经济部门及时提供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参考,从而有效发挥统计信息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www.graitlex.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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