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
2025-04-16 18:35
来源:
上高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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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全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基金运行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线索,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变造、隐匿财务票据、医疗文书等有关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上传虚假医保结算信息的;4.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5.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6.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协议机构、非正常营业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9.采取不正当方式招揽、诱导参保人就诊或办理住院的;1.空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上传虚假医保结算信息的;2.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3.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4.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协议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的;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处方、病历资料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冒名就医的(符合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情形除外);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四)涉及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医保费用结算、医保定点资格准入、协议签订、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的;3.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的;(一)举报电话:0795-2529590(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二)来信来访:上高县沿江东路9号(上高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大楼2楼203办公室)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医保发〔2023〕6号)文件精神,按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的举报奖励金。1.反映问题线索需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具体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2.反映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上高县医疗保障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医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上高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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