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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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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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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上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上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二、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上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建设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装修装饰业、勘察设计咨询、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安居住房、人民防空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双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城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全县城建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三)拟定全县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古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四)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安置、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行为,对全县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商品房预(销)售、预(销)售资金、合同备案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负责全县物业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拟定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

)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作;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对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监管;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防雷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规范实施和防雷验收

)制定全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管理推进全县绿色建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负责拟定人民防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发展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对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指导和开展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依法收缴社会负担的人防建设费用,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监管县城区供水企业和供水工作。监督检查城区供水企业规范化管理运行、服务工作和供水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区供水“一户一表”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和竣工验收;协助卫健、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城区供水水质安全。

十二)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十)负责指导县城区域内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白蚁防治及公共建筑、新(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监督管理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参公编制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数50人,退休人员31人。

第二部分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3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7.87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47.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安排中增加的镜山集团工程款10382.89万元,导致预算增加。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98万元,较上年减少1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人转退休导致预算减少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422.89万元,较上年增加10359.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安排中增加的镜山集团工程款10382.89万元,导致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37.87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47.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安排中增加的镜山集团工程款10382.89万元,导致预算增加。

其中:

按资金性质划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14.98万元,较上年减少1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人转退休导致预算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422.89万元,较上年增加10359.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安排中增加的镜山集团工程款10382.89万元,导致支出预算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10880.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6%,较上年增加10346.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镜山集团工程款的预算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较上年增加0.76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用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32.04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较上年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中增加中了生育保险支出,导致费用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8.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较上年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人转退休,导致此项支出减少

按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经费485.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5万元;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人转退休。公用经费129.0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9.05万元,较上年增加2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项目支出10422.89万元,较上年增加10359.89万元,主要2021年增加了镜山集团工程款的预算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上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拨款总额为1103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037.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基本支出61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05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5万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拨款增加。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项目支出10422.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4%较上年增加10359.89万元,主要2021年增加了镜山集团工程款的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10422.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6444.27%,主要是原因是财政将10382.89万元用于支付镜山集团工程款计入本单位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9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8  万元,增加41.88%。因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导致预算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1项目支出经费为非税专项支出0.48万元,提取的代佂单位业务费40万元,向镜山集团支付工程价款10382.89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40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40万元。

2)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代征单位业务费是县政府为实施和监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单位所预算的工作经费。

2.实施主体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实施方案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全程监管,保证质量,按期完工,逐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4.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

提取的代佂单位业务费4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1.89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上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

住建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生育保险费和大病统筹保险费。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主要指行政运行支出,反映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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