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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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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建设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装修装饰业、勘察设计咨询、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安居住房、人民防空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双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城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全县城建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三)拟定全县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古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四)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安置、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行为,对全县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商品房预(销)售、预(销)售资金、合同备案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负责全县物业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拟定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

)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作;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对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监管;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防雷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规范实施和防雷验收

)制定全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管理推进全县绿色建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负责拟定人民防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发展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对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指导和开展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依法收缴社会负担的人防建设费用,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监管县城区供水企业和供水工作。监督检查城区供水企业规范化管理运行、服务工作和供水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区供水“一户一表”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和竣工验收;协助卫健、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城区供水水质安全。

十二)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十)负责指导县城区域内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白蚁防治及公共建筑、新(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监督管理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机构有人秘股、建管股(行政服务股)、城乡建设股、房地产开发管理股、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股、综合业务股(物业管理股)。

2、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编制数44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8个,全额事业编制26个实有在职人数59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人员2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9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人,借用人员5人,其他临聘人员8人;实有退休人数37人

第二部分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2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84.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89.84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21.5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5.8%,较上年增加22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5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4.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将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了预算,而2022年未纳入预算。

其他收入39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2.34%,较上年增加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体化预算系统的预算规则设置变化,银行存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本年一体化预算的银行存款中途不能追加预算,为不影响银行存款科目资金的使用,其他收入的资金暂按上年收入预估计入银行存款科目;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8.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51%,较上年增加48.07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部分金额是预收款项,因一体化预算系统预算规则设置变化,将此部分资金纳入本年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1921.6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0.35%,较上年增加192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在上年末收归县国库后资金仍需使用的,在本年年初县国库要重新下拨资金,因此也需纳入本年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184.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89.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41.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15%,较上年增加123.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57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54万元(含本年支出预算36.14万元和上年结转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9万元;资本性支出5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项目支出2542.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8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5.96万元

资金性质划分: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9.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其他资金3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34%,较上年增加393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48.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51%,较上年增加48.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9.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9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单位支出总表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6%,较上年增加1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8%,较上年减少4.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5.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较上年增加605.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29.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3%,较上年增加197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6%,较上年增加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57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54万元(含本年支出预算36.14万元和上年结转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9万元;资本性支出5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项目支出2542.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8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5.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21.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1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如下: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36%;卫生健康支出43.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34%;城乡社区支出672.0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1.8%;住房保障支出36.9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性基金支出分两部分:

1、2023年财政拨款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2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

2、上年结转(结余)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2.49万元,用于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经费,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1.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48万元,下降5.6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美丽乡镇建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据《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21]35号)》和2022年《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宜财建指[2022]1号)》,2022年墨山镇、徐家渡镇、翰堂镇已全部开工建设美丽乡镇,并已支付工程款30万元,2023年将按要求全部建设完工。

2)立项依据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21]35号)》、《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宜财建指[2022]1号)》

   3)实施主体: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以全县乡镇为对象,实施以“一深化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基础类的乡镇以完成“一深化”为主要目标,补齐与居民生产生活相磁的基本功能设施;提升类、示范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他功能设施,全面提高乡镇建设水平,做好乡镇风貌管控和引导,探索创新管理工作机制;示范类要打造一流设施和景观,塑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镇风貌,提升乡镇综合管理水平。通过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力争实现乡镇功能与品质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创特色。到2023年,全县所有乡镇脏乱差现象基本解决,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全县至少1个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已安排财政拨款60万元,并使用30万元,2023年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完成美丽乡镇建设项目。

成本指标①经济成本指标:省级预算内投资30万元;②生态环境成本指标:集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率100%;

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2022年纳入美丽乡镇建设数量3个,徐家渡镇集镇路面硬化及人行道改造1100平方米,翰堂镇集镇公厕建设1座,墨山乡集镇垃圾分类亭1座;②质量指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合格率100%;③时效指标:开工率100%;2023年完工率100%;    

效益指标:①社会效益指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有效提高;②生态效益指标:集镇人居环境改善情况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95%。

2.提取代征单位业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提取代征单位业务费是县政府为实施和监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单位所预算的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为依据

3)实施主体: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建设项目竣工交付时间,完善全县市政配套设施需求,同时完成县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工作。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全程监管,保证质量,按期完工,逐步改善全县城乡人居环境。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3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结合全县建设项目竣工交付时间,完善全县市政配套设施需求,同时完成县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工作。

成本指标:①经济成本指标:提取代征单位业务费32万元;

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新建项目市政配套费征收覆盖率100%;②质量指标:市政配套费征收及时率100%;③时效指标:市政配套费征收期2023年全年;

效益指标:①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市政配套设施需求得到有效满足≥95%;②生态效益指标:提升城市形象,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2022年实际支出,对2023年三公经费进行合理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1、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指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4、行政单位医疗:主要指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5、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指财政安排的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指财政安排的单位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经费。

7、其他污染防治支出:主要是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的支出经费。

8、行政运行:主要指财政安排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经费。

1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指城乡社区道路、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经费。

11、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主要是指用于其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支出经费。

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主要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的支出经费。

13、住房公积金:主要指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1、“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1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3-2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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