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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新界埠镇中心小学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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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上高县新界埠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高县新界埠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完成教学计划,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坚持教书育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5.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6.完成其他教学教育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2年编制人数51人,其中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63人,其中事业编45人,特岗16人,三支一扶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0人。遗属12人。年末学生数625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2)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8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2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8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2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9.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2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89.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9.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2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19 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高县新界埠镇中心小学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小学教育:反映中心小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中心小学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于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于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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