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高县依法治县部署要求,2023年3月至10月底,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再次将专项整治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对提供线索的群众,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对提供的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反映至上高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受理举报电话:0795-2503110
受理举报邮箱:sgxjtysj@163.com
来信地址:新县委县政府大楼(清莲路9号)829室
邮政编码:3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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