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高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及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不断在谋篇布局和攻坚突破中用心用情用力,在促进法治上高进程中唱响更多司法行政“好声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标准”打造司法行政“新铁军”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创新理论10余次,为队伍建设凝心铸魂。今年以来,共计召开支委会12次,组织生活会1次,上党课4次,主题党日12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全力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质增效。
(二)“高站位”构建法治上高“大广角”
一是做实述法“后半篇”文章。对年度现场法治述职存在的问题落实62条整改措施,并贯穿一把手紧盯全过程,从源头、过程和结果等方面不断强化专题述法的主体责任。二是做实“关键少数”旁听庭审。组织县政府班子及各单位主要领导参与旁听招投标等行政诉讼案件3次,提高“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做实“法治督察”问题清单销号。围绕2023年法治建设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三清单”制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挂牌督办,进行定期调度,实现销号管理。
(三)“抓关键”聚焦法治政府“小切面”
一是单位部门学法系统有效。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了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的全县各单位会前学法制度,确保个个有共识、次次有主题。二是执法协调监督高效有力。建立合审“全流程”联动机制、涉企检查双备案制和执法监督联审制。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4份,提出41条合法性审核意见,受理入企检查备案256份,开展涉及15个部门9次案卷联审,评查案卷145件。三是复议应诉督办先立后破。每季度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部门复议诉讼案件发生数以及案件裁判结果等,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点评并全县通报。每月邀请县法院、律师及相关部门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建立疑难风险案件清单,由县领导跟踪督办。今年以来接收行政复议182件,其中调解和解104件,调解率上升3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靠前站”厚植营商环境“新沃土”
一是“密切警民关系”工作稳步推进。开展“一企一警”服务企业走访、入网格、入小区微信群活动,全年走访群众3300余人次,收集各方意见建议38条,均已解决,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知晓率和满意度。2024年部门满意率较上年度有显著进步,位列全市第五。二是普法依法治理行之有效。重点围绕快递小哥、家政服务、代驾、网购服务,联合县委社工部在新业态领域培养“法律明白人”60名,通过打造“法律明白人”驿站和建立矛调中心“法律明白人”联络员,实现信息收集、纠纷引导、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一体化系统。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市的肯定。三是“有法帮你 律动网格”创新出彩。采取律所包乡镇、律师进网格的模式,将4个律所和1个法律服务所人员全部进网格,做到定时坐诊、定单出诊、定向问诊、定期会诊,实现家门口解忧,家门口服务。
(五)“抓规范”筑牢平安稳定“主阵地”
一是调解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走前列。3月公开招聘第二批1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率先在全市实现乡镇(街道)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二是社区矫正工作握指成拳新成效。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五管一”监督管理措施,依托“智慧矫正”中心,开展“集中学习明纪法”、“现身说法敲警钟”、“红色教育塑灵魂”、“心理疏导强自信”、“就业帮扶促回归”五措并举,强化规范化管理,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三是安置帮教工作真抓实干有影响。与江西省恒丰华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建“黄丝带帮教基地”,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思想教育、法治教育、过渡安置等服务,全年共开展活动2次,帮教67人。
二、下一步的打算
新的一年,我们将全力践行“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牢记嘱托、砥砺奋进,持续书写上高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强化干部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引干部,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采取中心组引领学、教育基地实践学、座谈交流学等方式,引导干部强化理论武装、厚植为民情怀,主动担当作为,自觉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深化法治建设统筹,凝聚法治合力。一是突出法治建设制度落实。明确我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县法治建设提供更具指导性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健全法治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法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支持。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投入改善基层法治工作条件,通过人才引进、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提高基层法治工作队伍素质。
(三)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建立健全合审“全流程”联动机制,积极主动发挥合法性审核机构作用,采取“部门法律顾问+司法局审核+政府法律顾问”的审查模式,形成工作合力,打破文件制定过程中各环节、各部门间信息壁垒,突出合法性审核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各执法单位主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审。通过以点带面,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创新行政调解机制。建立“复议调解+府院联动+司法确认”化解新模式,强化复议调解有机衔接,对苗头性行政争议提前介入,鼓励行政机关先行化解,为重大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等提升办案质效,确保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服务质效。一是深入推进“有法帮你”为民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做优做细法律援助服务,优化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加大“有法帮你”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二是持续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增强普法吸引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新需求。三是不断加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党建引领,筑牢行业思想根基,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及投诉处理等载体,主动查找和发现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方位加强律师管理。
(五)加强基层治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进一步向社区、村(居)延伸,努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加强深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参与劳动争议、土地征用、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二是完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体系。利用基层“5+2就业之家”平台,做好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和创业扶持工作。强化心理咨询的融入与应用,利用线上智慧心理平台,为社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筛查,引入心理健康讲座和团体辅导活动,提供定期且个性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三是打造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确保做到无缝衔接。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季度定期和每月重点走访机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动态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