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上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此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graitlex.com)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高县沿江中路10号;邮政编码:336400;咨询电话:0795-251361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度上高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本单位职能,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组织和有序开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审核制度,由上报股室上报分管领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各股室分工合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信息,方便群众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时客观公开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不仅让公众从中了解我们的工作情况,提高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度和认知度,还获得相关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信息,增强了饮食用药安全消费意识。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对群众咨询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法律政策及时回复,对投诉举报迅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公开的所有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有不足之处,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1、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加强对《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处理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2、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协调信息发布,继续推进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3、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加快更新的速度,加大信息更新数量,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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