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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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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同时积极对《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及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按照线上线下意见征集。
    2、管理公开:目前针对卫生健康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经陆续公开,对医疗行业进行严格监管,畅通宜春市12345、省卫健委12320、信访的工单渠道与公开县卫健委举报电话等方式,受理工单300余件。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反馈。
    3、服务公开:已公开2022年度关于医疗行业监管的处理信息、疾控疫苗监管、妇幼事件办理程序、医疗相关证件考试公告、财务预算等详细信息。
    4、结果公开:针对群众需求,目前已经把2022年卫健委的重大项目规划、进程,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清单,卫生医疗惠民政策落实已经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
    5、执行公开:对县妇保院及其13家卫生院的财政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上高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群众可拨打县卫健委电话或者网站留言,我委将按上高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答复格式,按照文件公开。
    2、受理情况分析: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卫生健康信息,受理与疫情相关的公开信息较多。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卫健委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公共服务、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它行政权力共108项因请类事项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544项非依申请类事项,在办理流程、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受理条件、责任股室、咨询途径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标准化,全部按要求录入江西省行政审批系统。

2、数字化管理:相关业务事项,如互联网+监管、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均已全面上线,大数据公开力度全部加强。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公开信息先由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再由办公室审核,经领导批阅后,进行发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信息发布前需填写《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

加强对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管理等常规平台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上高医疗健康信息发布。统筹推进各个医疗单位信息公开,加强信息管理。

(五)监督保障

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详细检查,加强对信息公开监管,及时与上级进行沟通,加大对信息的考核,健全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科室及委属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尚需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www.graitlex.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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