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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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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上高县城市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现发布《上高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高县城市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公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结合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依托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政务动态10条、权责清单3条、机构职能3条、领导分工6条、财政预决算16条、市政服务8条、城市综合执法21条、城市污染防治10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人大建议提案办理8条、供气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依托政府依申请公开综合系统,严格落实《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处理信息公开需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办理上年结转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上高县城市管理局落实网站栏目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按照“谁负责、谁承办、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促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对错敏词汇、涉密信息和个人隐私等政务信息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包括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以及网络媒体平台等,并对所发布政务信息加强监测,提升各栏目信息的及时有效性,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注重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公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努力构建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全县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线上线下培训会,提高政务公开专员业务水平。4月、8月,组织“政府固定开放月”活动,积极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并收集相关建议12条。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更新不足。在城市管理重点领域方面信息更新较少,公共企业单位、供气等方面信息更新较慢。二是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上缺乏创新。仍依赖传统的公开模式,内容较为单一,仅按照规定时限进行信息更新,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导致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

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充分解读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推进便民利民。注重收集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相关信息,并及时依法进行公开,增加群众对各项政策法规及管理信息的知晓率,有效促进城市管理各项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2024年4月、8月分别举办“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政府开放月活动及“垃圾处理、变废为宝”政府开放月活动,通过近距离参观、学习垃圾焚烧发电厂,感受高效的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实际效果,提升居民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二是积极参与2024年全县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通过图文解读的形式丰富使政策文件材料内涵透明、通俗易懂。

上高县城市管理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上高县人民政府网(//www.graitlex.com),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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