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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上高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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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在市

所在县(市、区)

重点河段、敏感水域

河长责任人

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现场监管责任人

行政执法责任人

河湖名称

位置

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1

宜春

上高

锦河

锦河火溪村段(与宜丰县交接处)

陈爱红

县人民政府县长

0795-2514603

易芳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0795-2517312

冷慧群

徐家渡镇人大主席

0795-2572188

宋福平

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股股长

0795-2518176

2

宜春

上高

锦河

锦河城头村段(与高安市交接处)

陈爱红

县人民政府县长

0795-2514603

易芳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0795-2517312

熊集贡

泗溪镇主任科员

0795-2462136

宋福平

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股股长

0795-2518176

审核人:易芳                                                      填报人:宋福平     办公电话:0795-2518176    

注意事项:

1)河段划定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元,同一县域内的连续河段原则上不再拆分;

2)河长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对应的县级河长;

3)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4)现场监管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或乡镇负责同志;

5)行政执法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6)责任人联系电话原则上为手机号码,手机号码不公布,应保持畅通;

7)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责任人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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