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现将我县范围内接收违法违规取水问题投诉举报范围和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1)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范围取水,取水许可到期未延续或清理的;
(2)未按规定安装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的;已安装计量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或计量设施未定期校准;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
(3)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未经审批取用地下水或者应逐步停止取用地下水而未停用的;
(4)已停止使用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及时封闭、拆除取水设施或封闭、拆除不到位的;
(5)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量达到一定规模而未申请取水许可,对所在区域地下水水位造成明显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水行为。
二、投诉举报渠道:
投诉举报可采用来信、电话、电子邮件形式进行举报投诉。
投诉举报电话:0795-2518176
投诉举报邮箱:814603847@qq.com
自公布之日起,涉及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的投诉举报,请按照上述渠道反映。
特此通告。
上高县水利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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