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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2024年河长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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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责任,高位推动河长制走实走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始终将河长制工作置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重要意义。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河长制作为一项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来抓。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5次、县政府常务会5次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通过强化责任,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与任务,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持续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按照省、市河长办要求,结合实际,对全县乡、村两级河长进行了调整完善。乡级河长从35人增至47人,村级河长从121人增至214人,并将调整后的河长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告,实现了基层河长责任水域全覆盖,河长责任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持续压实基层河长责任。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县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县级总河长总林长会、县河湖水库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全面总结工作,分析短板和不足,研究部署“清河行动”等各项工作,有效推动解决各类涉河涉水问题124件。一年来,全县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履职7946人次,下发河长制事件督办单6件,基层河长责任持续压实。四是进一步扩大河长制公示牌设置范围。为同步跟进河流河段的划分和基层河长人数的增加调整,今年在全县范围增设了68个河长制公示牌。全县现设有河长制公示牌136个,其中市级公示牌48个,县级公示牌59个,乡级公示牌29个,河长制公示牌设立区域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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