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
为更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日前省发改委印发《江西省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加快建立健全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为我省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时,原则上应当征求企业家意见,并按照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进行。
对于涉及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制定规章和文件时,要充分听取对应行业企业家意见建议。
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区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对外开放等政策,宏观调节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研究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制定规章和文件时,应向直接受影响的行业代表征求意见。
对部分企业反映强烈的、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在制定修改完善相关涉企政策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要敏感事项的涉企政策,规章和文件制定出台前依法需要保密,有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必要的,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听取企业家的意见。
涉企政策实施后,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了解企业家及有关方面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应按程序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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