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评价结果反馈表
评价项目:上高县基层统计员补助资金项目工作运行经费
评价组织机构 |
上高县财政局 |
项目主管部门 |
上高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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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 |
上高县统计局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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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
江西珍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评价时间 |
202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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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
89 |
评价结论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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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着力建立稳定的基层统计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全面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字〔2022〕102号)、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上府办字〔2016〕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上府办字〔2018〕115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县财政对每户规上企业从事数据上报的一名统计员及乡镇统计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的补助(即每人每月100元)。 2022年度基层统计员补助资金支出总计101.88万元。截止2023年6月,共发放638名基础统计人员补助63.09万元,涉及企业和投资项目总计748个,其中包含:229家工业企业,128家建筑业房地产企业,93家贸易企业,204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2家劳动工资抽样, 56家服务行业,16家涉农单位(其中乡镇16家),行政单位(国企)12家,事业单位9家,账面结余38.79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6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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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绩效情况 |
2022年,上高县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通过实施基层统计员补助资金项目,及时发放基层统计员补助,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统计基层工作顺利完成,准确反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全面反映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有效推动我县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我县企业运行质量及统计基础工作,保持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2022年,上高县基层统计员补助资金项目具体绩效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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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和建议 |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细化量化不够。年初预算项目指标精准性不够,比如年初预算项目指标中,补助发放人数与实际领取人数出现偏差,造成项目资金执行率未完成100%,存在资金结余,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补助资金实际发放时间严重滞后,到次年5-6月才发放完成,影响基层统计员积极性。 3.基层统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对网上“一套表”直报认识不高,上报数据质量参差不齐。 4.相关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缺少对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真实性的考核,对身兼多家企业统计员的真实性没有进行核查。比如发放资料显示陈小娟一人同时身兼21家建筑企业的统计员,未发现核查资料。 5.未建立基层统计人员台账,存在企业申报入库数与发放补助金额不匹配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收回结余资金,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规范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合理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主管部门要及时摸排,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数据,避免大量企业集中退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统,提高补助发放人员的完整率。 2.及时发放补助,应做到上月报表下月发放。提高补助发放的准确性,调动基层统计员的申报积极性。 3.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健全统计员培训制度,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企业数据报送质量,确保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4.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上报统计资料的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统一的人员统计台账,确保补助金不错发不漏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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