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人社字﹝2020﹞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赣人社字﹝2020﹞16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在公益性岗位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经过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城镇公益性岗位共有14家单位38人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发放补贴6.96万元。农村公益性岗位共有16家单位858人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发放补贴77.22万元。此次拟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共计84.18万元(捌拾肆万壹仟捌佰元)。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反应。已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795-25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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