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 | 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发文层级[1] | 江西省 |
政策类别[2] | 就业 |
事项名称 [3] |
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
政策有效期限[5] | 2022/01/01--2022/12/31 |
服务对象 [6] |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
申报有效期限[7] | 2022/01/01--2022/12/31 |
政策标准[8] | 给予符合条件的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 |
申请条件[9] |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
申请材料[10] | 1.低保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要提供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原件;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要提供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5.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需要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
办理流程[11] | 1.由学校统一拿申请材料原件申报。 2.经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由相关股室进行资金拨付。 |
申报方式[12] | 线下--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敖山大道2号) |
承诺办结时限[13] | 30个工作日 |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
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7楼就业股 |
咨询电话[15] | 0795-2529833 |
政策网址/附件[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