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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闱体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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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原则和标准       

体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身体条件必须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工作。        

三、体检安排       

 7月13日:报考市直(含县市区生态环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袁州区、宜丰县岗位的入闱人员。       

7月14日:报考樟树市、靖安县、铜鼓县岗位的入闱人员。7月15日:报考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万载县岗位的入闱人员。       

体检当日上午07:30前持身份证、一张1寸照片到达体检地点,体检地点为浙赣友好医院门诊大厅(平安路290号)。体检费为360元,考生自费。      

联系电话:3271152,13576579413(浙赣医院邓主任)。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清淡饮食,忌饮酒,不要暴饮暴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2.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彩超检查,请您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食,并于早上空腹来院进行体检。进行抽血、彩超、耳鼻咽喉及口腔检查后方进食。      

3.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品带上备用。      

4.体检前3天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需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      

5.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彩超检查时,需憋尿。      

6.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戴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及金、银等金属饰品。      

 7.未婚女性禁做妇检;女士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已怀孕女士及备孕女士禁做X线检查。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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