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招聘岗位数为5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根据参加了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情况,经研究,采茶戏岗位(岗位代码:220221000030、220221004026、220221004027、220221009005)及宜春市少年体校岗位(岗位代码:220221000065、220221000066)笔试合格线划定为130分(含),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线划定为150分(含)。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8日(8:30-12:00;14:30-17:30)。入闱考生须按时间安排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地点。资格审查实行属地管理,报考县(市、区)岗位的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岗位(生态环境局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市、区)岗位、宜春经济开发区金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宜春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含生态环境局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市、区)岗位、宜春经济开发区金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宜春市人社局901室(宜阳大厦中座9楼),0795-3271152;
(2)袁州区:袁州大厦二楼0210室,0795-3588535;
(3)樟树市: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0795-7362601;
(4)靖安县: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0795-4650892;
(5)奉新县: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0795-7188962;
(6)高安市:高安市瑞阳新区瑞泰广场D座9楼915会议室,18279534119;
(7)上高县: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0795-2528023;
(8)宜丰县: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宜丰县永和东大道与渊明南大道交汇转角处),0795-2990771、2765339;
(9)铜鼓县:铜鼓县行政大楼附属楼1楼培训室,0795-8691021;
(10)万载县:万载县迎宾大道人社局五楼520室,0795-8821570。
三、资格审查要求
请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订《如期取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2)、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2月);(2)“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5.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其他未尽事宜见《招聘公告》。
四、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