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组织。调整处非小组名单,明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负责人员。二是线索摸排。向各金融机构转发《关于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集资资金异动线索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银行机构严格账户管理,加强开户审查,从资金来源前端防范风险。截至3月底,移交非法集资线索1条。三是开展宣教。开展“春雷三月”防非宣传月活动,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知识、养老、校园贷等内容,在12家银行金融机构51家网点、社区、养老机构等进行宣传,共刊印宣传物料1000余份,发布原创文章及短视频3篇,点击量超5000余人次,互动覆盖5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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