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村卫生所3等医疗机构:
为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经县卫健委党委研究,通知如下:
同意田心镇南塘村卫生所3、镇渡井头村卫生室、南港镇员山长坑联合村卫生室、南港镇小坪村卫生室、蒙山镇富坑村卫生所、徐家渡镇秀美村卫生所、野市乡高坎村卫生所设置申请。
同意敖山村卫生所2地址等变更。
以上设置期限均为一年即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
请上述单位提供新地址设置图、选址报告,经验收后方可变更或执业登记注册,服务社会。
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