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基本医疗卫生

关于同意南塘村卫生所3等机构设置变更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南塘村卫生所3等医疗机构:

为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经县卫健委党委研究,通知如下:

同意田心镇南塘村卫生所3、镇渡井头村卫生室、南港镇员山长坑联合村卫生室、南港镇小坪村卫生室、蒙山镇富坑村卫生所、徐家渡镇秀美村卫生所、野市乡高坎村卫生所设置申请。

同意敖山村卫生所2地址等变更。

以上设置期限均为一年即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

请上述单位提供新地址设置图、选址报告,经验收后方可变更或执业登记注册,服务社会。

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