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辖区内有关占用林地、毁坏森林或其林木、盗伐林木,走私珍稀植物或珍稀植物制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或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制品,非法猎杀珍贵并未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或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全县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2、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依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设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侵犯知识产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火源管理科)三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同时设综合办公室一个股级机构。
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主要职责:查处涉及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分析掌握全县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生态环境、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侦办全县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领域犯罪重大案件。
侵犯知识产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主要职责:分析掌握全县食品药品、制售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食品药品、制售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侦办全县食品药品、制售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重大案件。
治安管理大队(火源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源管控、火案侦破和林区案件查处等工作。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办文办会,文件流转、装备保障、财务管理以及队伍建设等相关综合性工作。
2、2025年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本级。
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数34人,包括行政人员28人、行政事业人员2人和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882.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5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67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88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90.2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743.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1.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56.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5.3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6 万元, 资本性支出 5.5万元;项目支出138.9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 732.1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9.1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17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556.01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减少3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5.34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万元;资本性支出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85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6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 708.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743.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1.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56.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5.3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6 万元, 资本性支出 5.5万元;项目支出11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14.97万元。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75.3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1.29 万元,下降6.4 %,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5万元,其中: 政 府采购货物预算 5.5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上年)9月30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 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7 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特殊成本
(1)项目概述:森林公安特殊成本
(2)项目类别:当年罚没款返还
(3)实施主体: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4)实施方案:用于办案经费支出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年初预算114.968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表
二、2025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上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14万元,比上年增减3.5万元,主要
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59 万元,比上年增(减) 0.01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40 万元,比上年增10 万元,主
要原因是: 有警车已老旧,有购车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生育保险费和大病统筹保险费等。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