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上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决定任命:
吴 晶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晏小琴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上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