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委决定,提名:
黄光华同志任县财政局局长;
黄友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喻华东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冷报田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建议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曲东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赵勇强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主任,建议免去其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职务;
黄俊雄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建议免去其县扶贫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建军同志任县林业局局长,建议免去其县机关事务局局长职务;
舒丙文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黄义清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建议免去其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小毛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邹毛修同志任县水利局局长;
左慧婷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魏华安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正科级);
谢旭亮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曹修伟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纯新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建议免去:
黄雪梅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群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罗望林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宝林同志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唐武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景成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钟文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杨桂如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晏春华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县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剑慧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郑宁成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细吉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游君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平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洪斌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欢荣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二流同志的县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职务;
罗春贤同志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刘耐芳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黄晓明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冯水明同志的县电影公司经理职务;
李昱同志的县设计院院长职务;
晏欣琼同志的县宾馆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上高县委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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