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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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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持续推进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做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部署的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信息。及时公开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实时发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举措、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依法推进辖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4年县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政策,并按季度公开执行情况。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的公开,持续推动基金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做好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事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监督检查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围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强化结果公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医保局、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3.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联动。围绕县政府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在重大政策出台后,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选择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部分领域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分析、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推进政策全周期解读,聚焦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避免出现简单摘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现象。充分发挥政策解读专员职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咨询”的综合解读服务。开展2024年全县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元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提高公众参与实效

5.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全程参与。科学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源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基层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保障服务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将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为决策方案论证的重要内容,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通过参观调研、现场讲解、观摩体验、座谈交流、列席会议、社会评议等多种形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中心工作情况,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现场答疑解惑、回应关切。(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政务舆情风险处置。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提高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尤其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敢于直面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8.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管水平。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按要求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持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突出做大做强主账号,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开展“强制下载政务APP、网络投票或答题”等数字形式主义整治,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成果运用,推进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探索实现专区查询服务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互联互通。积极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有序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活动,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及时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快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推动形成与基层工作相适应的政务公开体系。(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行业信息发布制度。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内容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发布内容的审核责任,规范发布流程,严格采集、编辑、报送、审核、传递、发布等环节程序,防止表述错误和技术故障。坚持“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流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对于疑难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严格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聚焦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公开申请量大、专业性强的领域,开展业务交流和专项督导,促进规范办理、按时答复。(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监督保障和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素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内至少参加一次专题业务培训,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推进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各地各部门深入挖掘和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按要求报送《江西•政能亮》优秀案例,全方位发出上高政务公开“好声音”。(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024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安排表

附件

2024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1

集中公开“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县发改委

2

集中公开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县工信局

3

集中公开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县工信局

4

集中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县营商办

5

及时公开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县农业农村局

6

及时公开“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县科技局

7

及时公开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县发改委

8

及时公开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县商务局

9

实时发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

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

10

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举措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

县市监局

11

加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

县财政局

12

依法推进辖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县市监局

13

及时公开2024年县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政策,并按季度公开执行情况。

按2024年县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责任分工负责

14

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

15

加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县住建局

16

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

17

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

县教体局

18

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的公开。

县医保局

19

及时公开医疗卫生相关监督检查信息。

县卫健委

20

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21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

县行政审批局

22

分级分类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司法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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