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上字〔2023〕6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刘功骚同志为县第二中学校长;
熊继文、熊乐安同志为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曹仕中同志为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游长华同志为上高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光辉同志为上高中学副校长;
晏水兵同志为上高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绍明同志为上高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陈旗海、陈亮同志为上高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吴冬梅同志为上高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聂台应、刘朝良同志为上高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邹小科同志为县向阳小学校长;
王芙蓉同志为县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泽生同志为县第五中学校长;
郭志鹤同志为县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卢小利同志为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熊卫华同志为县公安局锦阳派出所所长;
张凯同志为县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大队长;
陈俊同志兼任县档案局局长;
朱琳同志为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胡浩同志为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利红同志为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黄荔艳同志为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发展与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晓龙同志为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发展与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余金同志为县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乐乐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谢旭亮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晏水蓉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黄新锋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洋同志为墨山垦殖场场长。
免去:
游长华同志的上高五中校长职务;
陈旗海、陈亮同志的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郭志鹤同志的上甘山林场场长职务;
卢小利同志的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熊卫华同志的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凯同志的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琳同志的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浩同志的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职务;
刘利红同志的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科长职务;
黄荔艳同志的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晓龙同志的江西上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科(企业服务中心)科长(主任)职务;
谢旭亮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立强同志的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王永春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李灵辉同志的上高二中校长职务;
蔡礼彬同志的上高中学校长职务;
徐象牯同志的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李鑫同志的河南小学校长职务;
李枝根同志的上高四中校长职务;
左仁才同志的上高二中副校长职务;
傅彪同志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晓兵同志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钟志斌同志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简文敏、晏春红同志的县镜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魏华安同志的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金凡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单晓宏同志的县检察院墨山检察室主任职务;
况勤同志兼任的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易晓明、陈庆勇同志的上高二中副校长职务;
刘学华、邹桂根、黄洪德同志的上高中学副校长职务;
廖奋生同志的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黄春林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龙查同志的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敖阳分局分局长职务;
伏全安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东升同志的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晏启明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金小云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意根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曾向东同志的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帆同志的墨山垦殖场场长职务。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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