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高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版)
受县政府委托,9月10日上高县审计局局长吴校全同志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上高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审计局对上高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财政预算执行、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及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资金和项目。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7.36亿元,比上年增收2.17亿元,增长8.6%。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0526万元(税收收入130226万元,非税收入30300万元),比上年增收3921.9万元,增长2.5%。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县政府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统筹地方财力,落实民生实事。2017年,用于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24.25亿元,占总支出的77.2%。
——聚焦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制定出台了《上高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支出范围以及资金的拨付程序进行明确规定,确保了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高度重视督促有力,审后整改效果明显。通过整改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各类问题,已入库各项资金2865.9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02.6万元。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县地税局具体组织的税收征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6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9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2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97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部分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资金未及时缴库、部分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违规列支非预算单位经费、滞留专项资金、部分企业应缴未缴土地使用税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3个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各单位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少数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漏交税费等方面的问题。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6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是施工方在编制决算资料过程中,存在部分增加工程签证报审单价偏高、材料人工调价项目未按政策文件执行、未按要求施工、清单内项目工程量未做少做、清单外项目套价错误等方面的问题。
四、审计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预算支出,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2.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债务资金,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
3.严格政府债务管理。要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对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管,防止和规避财政风险。
4.加强并规范财政资金银行账户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上高县审计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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