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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县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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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西省审计条例》和国家审计署、江西省审计厅、宜春市审计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四个上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行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扶贫专项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确保上级审计机关指令性审计计划项目顺利完成。

2.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优化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统筹安排各领域审计项目,最大限度扩展覆盖面,消除监督盲区。积极运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加强审计成果共享,提升审计全覆盖质量。

3.创新技术方法,提升审计实效。积极推广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创新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提高运用大数据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切实提升审计质量。

三、计划安排

(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开展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8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县本级预算编制、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关注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等。3月至4月实施。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为目标,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市监局、县国资办、县扶贫办、县档案馆、县商业总公司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收支的完整性、预算目标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等;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和公务消费管理使用情况等。4月至5月实施。

(二)财政决算审计

以揭示财政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各乡镇场(街道)依法理财为目标,对蒙山镇、塔下乡、徐家渡镇、野市乡、敖阳街办、敖山镇2017年至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在掌握地方财政收支规模、结构和财政状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管理是否规范,财政收支是否真实完整,财政支出结构是否优化等。10月至11月实施。

(三)财政收支审计

以核查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促进各部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遵守财经法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县工业园管委会、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财政收支及绩效情况和县锦阳新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2017——2018年度财政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处“三乱”行为、国有资产损失浪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揭露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6月至10月实施。

(四)财务收支审计

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要求,以促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健全内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对县供销社、县物资总公司、2018年度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和县城管大队、县园林局、县环卫所、县市政所、县规划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新农保局、县物业管理中心、县疾控中心、县血防站、县卫监所、上高五中、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县河南小学、县运管所、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图书馆2017——2018年度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6月至10月实施。

(五)重点专项审计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推动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对县直相关部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和“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揭示和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地、资金落地、项目落地。每季度末实施。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配合市局开展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1月至3月实施。

3.全县社会保障和安居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贫困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以促进2020年我县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对全县2017年至2018年社会保障、安居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全县7个贫困村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相关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扶贫项目绩效情况,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5月至6月实施。

(六)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促进提高公共投资项目效益、促进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对上高县锦绣路翠霞路旺旺路污水管道工程、解放路团结路戏院路刘家桥路污水管道工程、上高县城区五里岭污水管网工程一二三标段、上高公路综合服务区及景观护坡交通驿站提升改造工程、上高县石镇线城区段道路工程、昌栗高速上高东连接线B线工程、上高县芦洲乡南港镇防洪工程、上高县20186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高县2017年千亩以上圩堤镇塘压浸应急整治工程、上高县2017年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上高县文化广场工程、上高县机关食堂工程、上高县锦阳广场镜湖公园工程凤栖园部分、上高县锦阳新区共建配电网系统工程、2018年上高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昌栗高速上高东出入口接待广场工程、上高县城区供水引水管网工程、上高县城市改造提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上高县学园路小学扩建工程、上高县幼儿园新建综合教学楼工程、上高县田心徐家渡锦阳翰堂蒙山中心小学综合楼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上高县第二幼儿园二次装修工程等2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关注相关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及工程决算情况等。2月至12月实施。

在完成上述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的同时,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和相关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尽责为目标,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等。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小金库”治理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以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结合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对上高县野市乡党委书记黄友明、乡长彭浩屹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9月至11月实施。

(九)授权、委托、交办事项审计

1.按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完成授权委托项目审计。

2.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交办事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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