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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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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上高县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

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立即组织审计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县审计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政府要求,狠抓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落实,加强跟踪回访,积极督促相关单位纠正违规行为。

一、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上高县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的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要进一步聚焦审计重点,加强对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执行、政府债务和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力度,认真反映问题。对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落实: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科学谋划审计项目计划。年初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合理选择审计工作重点,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三农、教育、社保、住房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纳入审计范围,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民生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揭露资金管理部门决策失误、资金渠道不畅等问题造成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等问题。二是拓展审计思路,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绩效审计。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常规审计的同时,我局安排了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疫情防控资金和捐款捐物专项审计、脱贫攻坚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审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民主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着力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维护国家资金安全,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二)关于“加大整改的监督力度,加强各领域审计工作的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的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加大整改的监督力度,加强各领域审计工作的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将问题逐条整改到位,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对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落实:一是完善机制,对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常态化。全面梳理2019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预算审计查出的问题,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按整改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跟踪督促检查,并及时对整改问题进行“销号”,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活动,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相关单位结合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陆续出台并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及制度。二是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加强全盘统筹协调。按照审计“一盘棋”的整体思路,进一步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创新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将财政收支、经济责任和专项审计项目统筹融合,强化各方协调配合,加大审计成果的共享力度,做到一组多审、一审多果,一果多用,避免交叉重复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做好与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成果的共享。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

二、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应纳未纳预算管理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从2020年起开始在年初预算中把相关经费细化到执行单位去,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到位率,同时将部分未纳入的政府性基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城管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等预算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审计预算收入不完整等问题,及时与县财政局沟通,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准确性,纳入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截止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少数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仍在整改中,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县审计局将按照县人大审议意见要求,全面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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