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政府委托,8月19日上高县审计局局长熊光明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上高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审计局对上高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上高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非税资金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政府债务等方面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资金和项目,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同时,对上高县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县财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履责,统筹抓好促改革、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收支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一)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情况。一是建立“三保”支出预算提前审查和日常督导机制,年初预算是将“三保”支出按照优先、足额、兜底原则予以安排,集中有限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不留“三保”支出缺口。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共安排“三保”支出25.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1%。二是调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主要是设立了三个补助资金以及将教育管理由乡镇管理转为县级管理,提高了乡镇刚性支出的财政保障水平,支持乡镇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对年初预算专项支出逐笔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对交叉重复、碎片化及绩效一般或差的政策和项目进行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消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项目共取消54个,共压减资金6298.2万元。
(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应对疫情冲击。面对疫情严峻挑战,县财政闻令而动、及时响应、果断应对,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辟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绿色通道,全力以赴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稳定发展。2021年全县疫情防控投入3098万元,其中安排疫苗、核酸检测费用732万元,安排设备采购及医用耗材经费1561万元,发热门诊及核酸实验室建设经费158万元,隔离征用宾馆及食宿费用647万元,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三)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政策,有效发挥稳定经济关键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我县《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目标,积极争取上级各项政策及资金,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2021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9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9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3.03亿元。
(四)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一是兜牢民生底线。2021年我县十三类民生实际支出31.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1.5%,同比增长1.5%。坚持把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民生类各项资金分配使用进度。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全面摸清财政存量资金状况,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共清理财政存量资金1.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三是扶持实体经济。2021年,累计拨付150户客商企业扶持资金7474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运转压力,激发了企业活力;为103家企业发放财园信贷通3.51亿元,为46家中小微企业发放续贷帮扶资金1.98亿元,为30家中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7175万元,财政贴息资金113.86万元;为个人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总额20247万元,财政贴息702.29万元,受益936人。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6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841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4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07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4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992万元。
总体来看,全县财政预算执行良好,但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在预算安排、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4个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各单位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少数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违规挤占下属经费、漏交税金、滞留专项资金、发票不合规报账等方面的问题。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度,我局完成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52个,施工单位送审造价126985.97万元,财政审定造价109151.14万元,审计审定造价103862.48万元,在财政评审基础上核减造价5288.66万元,核减率4.8%。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多计工程量或少扣未做工程、高套和错套工程定额、高报材料价格、擅自改变工程材料虚增造价、人工费未按实调整、多取各项税费等方面的问题。
四、审计建议
1、确保财政收支真实。财政性收支应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停止执行不符合规定的税收返还政策。
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预算支出,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3、强化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清理力度,盘活长期闲置的结余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规范程序,减少环节,加快资金调度,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沉淀银行,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严格政府债务管理。要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对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管,防止和规避财政风险。
5、加强并规范财政资金银行账户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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