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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第一批)关于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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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的公示

(第批)

2022年省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向上高县反馈了批督察及信访问题,上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护好上高县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将第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宜春市整改办问效电话:0795-3990010。

2024年10月23日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成效
 1 (十八)上高县七宝山矿业扬尘污染严重,排土场未建挡土墙和排水沟,排土场下游池塘水体铅浓度超出地表水III类标准5.6倍;天寅矿业公司大量原料露天堆放,挖机及铲车作业未采取喷淋降尘措施,矿区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利达机砖厂废弃矿山上报完成治理面积21.1亩,实际未开展任何人工生态修复,矿区表土大面积裸露。
3.督促利达机砖厂对所有裸露区域进行生态复绿,设置专人养护责任牌,实行专人养护;同时修建复绿区截排水沟、沉淀池,并对裸露区域进行临时覆盖,预防水土流失。

3.督促上高县利达机砖厂对所有裸露区域进行了生态复绿,设置专人养护责任牌,实行专人养护;同时修建复绿区截排水沟、沉淀池,并对裸露区域进行临时覆盖,预防水土流失。
 2 (二十四)上高县鄢前发养殖场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浓度680毫克/升、氨氮浓度342毫克/升,分别超出地表水Ⅲ类标准33倍、341倍。 督促上高县鄢前发养殖场清栏退养并签订退养协议,回土填平沼气池、氧化塘等区域。 鄢前发养殖场已完成清栏退养工作并已签订退养协议,沼气池、三级沉淀池等区域已进行回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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