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单位的申请报告,载明申请单位的工作或业务性质、接收方位、接收内容(节目套数)及安装地点和接传范围等
3.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和管理制度
4.个人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其开具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办结
四、审批期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五、受理部门:上高县文广新旅局
六、联系电话:0795-2509337;0795-25121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