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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专业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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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二、申报材料:

1、广播电视频率申请表

2、申请使用的广播电视频率涉及修改和调整广播电视覆盖网规划的,提高技术评估报告和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协调文件

3、相关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三、审批流程:

1、申请   2、初步受理   3、转报

四、审批期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五、受理部门:上高县文广新旅局

六、联系电话:0795-2509337;0795-25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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