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合办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的理由,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场地、设备、节目资源及设置规划,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运营规划
3、合作合同
三、转报审批流程:
1.申请 2.初步受理 3.转报
四、审批期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五、受理部门:上高县文广新旅局
六、联系电话:0795-2509337;0795-25121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