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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拨付

时间: 2022-05-21 15:52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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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单位 上高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层级[1] 市级
政策类别[2] 医保
事项名称
[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拨付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宜医保字[2020]55号关于印发《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有效期限[5]
服务对象
[6]
参保人员
申报有效期限[7]
政策标准[8]
申请条件[9] 参保人员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申请材料[10] 1、住院发票报销:(发票、费用清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和医生签字、(身份证、户口、社会保障卡任选一、银行卡四大银行任选一)复印件。
注:受伤地址及原因特殊还需提供些附加材料。
办理流程[11]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申报方式[12] 线下-医保服务大厅意外伤害窗口
承诺办结时限[13]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意外伤害
咨询电话[15] 0795-2529133
政策网址/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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