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早上,黄某报警称其停放在上高县敖阳街道和平路第四幼儿园门口的小汽车内被盗财物若干,经济损失总计约一万元。刑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快勘”,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所留存的痕迹物证进行“快采”,成功提取到数枚指纹,随后通过“快录”、“快比”、“快反”,所提指纹成功比中嫌疑人龙某华(男,32岁,上高县敖阳街道人)。
目前,上述线索已反馈至办案单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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