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2021年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今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对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网站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填写《上高县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附件2),提出公开属性建议,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单位、本部门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按要求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在上高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二)完善法定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文件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要按照职能职责在上高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各单位要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死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三)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各单位要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并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研判,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对答复提出意见建议,提高答复准确性。
二、着力提升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的发布解读工作,归集整理本地区历史规划(计划),持续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惠普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进行文件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制度。
(二)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各单位新增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各单位报送《上高县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附件2)时一并填写解读事项,政策解读材料要有针对性地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着重展示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年内各单位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模糊认识、操作误区、执行偏差等情况,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专项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重要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高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各地各部门宣传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县政府门户网站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上高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询问窗口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力争简易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
三、着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高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将确定并发布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政策解读,并以目录归集的形式展示有关决策事项的各项信息。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编制本地本部门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标准,并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外,还要利用好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务新媒体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各地各部门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得少于1次,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着力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推行基层政务公开“十县百乡”建设活动,选取10个乡镇、村(居)委会作为“十县百乡”示范点,加强政务公开与各乡镇、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县政府办要强化统筹指导,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制定通用标准目录模板等方式指导本地乡镇、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全县乡镇、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国资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公开标准和公开目录,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三)鼓励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赣服通”APP等平台联动,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涉及26个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的县政府各部门可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探索出台相应标准化应用产品,作为激励性考核指标纳入年底政务公开考核。
五、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细化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相关政策文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新冠核酸检测机构点位、新冠疫苗接种政策等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医院、社区医疗点等场所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切实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便利化水平,方便民众日常就医。全面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二)细化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规范完善各类民生相关信息的公开公示,及时通过“江西行政执法网”、“信用上高”、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优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抽检信息栏目分类,探索抽检数据在新媒体平台以图表、动画等形式发布,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督。
(三)细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审批决定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全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四)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布政府债务、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政府办和县财政局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乡镇和社会延伸。
(五)细化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全链条公开。明确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明确公开主体: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公开,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公开,征收土地信息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由批准单位负责公开,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着力强化平台建设和工作保障
(一)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数据开放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优化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提升以“上高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加强对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基本运行、回应等进行监测,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二)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和窗口服务能力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县本级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专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政民互动平台搭建、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增值服务。在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全覆盖基础上,继续探索设立可复制、可参照的特色亮点专区。
(三)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持续将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着力做深做细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公开。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县政府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依据《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并约谈相关领导,并将约谈结果向当地纪委、组织部备案,督促工作整改提升。县政府督查室每年进行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年底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制订本地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在本地本部门信息公开平台上登载并进行解读。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1年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2.上高县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
附件1
2021年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
1 | 规范行政法规权威文本使用 | 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对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网站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2 |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 | 系统清理各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本地本部门网站的专栏集中公开。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10月底前 | |
3 |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 | 各单位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填写《上高县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提出公开属性建议,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4 | 规范政府公文管理 | 政府各部门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单位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按要求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9月底前 | |
5 | 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开展“结对子找错误”活动,提高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水平。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6 | 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各单位要主动公开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上半年 | ||
7 | 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8 | 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 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9 | 优化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 | 将依申请办理工作嵌入本地政务新媒体,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各地参照执行。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9月底前 | |
10 | 加强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 | 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4月底前 | |
11 | 加强依申请公开研判 | 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对答复提出意见建议,提高答复准确性。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12 | 扩大政策解读范围 | 各地各部门新增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13 | 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 | 有针对性地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具体参照附件2。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14 | 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 | 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模糊认识、操作误区、执行偏差等情况,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专项解读。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15 | 合理选择解读形式 | 综合选用多元化解读形式,着重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年内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16 | 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 | 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上高之声、上高县广播电视台等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率。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17 | 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 | 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要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加强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深度合作。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 6月底前 | |
18 | 健全完善网站征询意见采纳、征集机制 | 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19 |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确定并发布上高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各部门执行 | 全年 | |
20 |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21 |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 | 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22 | 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 | 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 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23 | 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 | 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外,还要利用好上高县人民政府发布、上高之声、宜春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24 | 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 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得少于1次,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 县政府各部门 | 10月底前 | |
25 | 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26 | 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落实 | 9月底前 | |
27 | 鼓励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 |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赣服通”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10月底前 | |
28 | 涉及26个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的区政府各部门要在上级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出台相应标准化应用产品,作为政务公开激励性指标纳入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0月底前 | ||
29 | 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 | 加强政务公开与乡镇、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制定通用标准目录模板等方式指导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本地各乡镇、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各乡镇场(街道) | 10月底前 | |
30 | 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 |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国资办要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原有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公开标准和公开目录,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 县国资办、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 | 10月底前 | |
31 | 细化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 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相关政策文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新冠核酸检测机构点位、新冠疫苗接种政策等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 县卫健委 | 全年 | |
32 |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医院、社区医疗点等场所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切实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便利化水平。 | 县卫健委 | 全年 | ||
33 | 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 县卫健委 | 全年 | ||
34 | 细化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 | 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 | 县市场监督和管理局 | 全年 | |
35 | 完善各类民生相关信息的公开公示,优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抽检信息栏目分类,探索抽检数据在新媒体平台以图表、动画等形式发布,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工作。 | 县市场监督和管理局 | 6月底前 | ||
36 | 细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 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 | 县生态环境局 | 全年 | |
37 | 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审批决定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 | 县生态环境局 | 全年 | ||
38 | 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 县生态环境局 | 全年 | ||
39 | 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 | 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21年选取部分预算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公开主体实现全县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 | 县财政局 | 全年 | |
40 | 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 | 扩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范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有关信息也要向社会公示。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41 | 细化深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全链条公开 | 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明确公开主体: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公开 | 涉及到重大建设项目全链条公开的相关部门 | 全年 | |
42 | 其他重点领域公开任务 | 根据县级条线的部署,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确定本系统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 | 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43 | 持续深化以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 推动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版块均衡融合发展。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44 | 提升以上高县人民政府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 | 加强对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基本运行、回应等进行监测,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地各部门负责 | 全年 | |
45 | 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 | 专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政民互动平台搭建、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各乡镇场(街道) | 全年 | |
46 | 在县乡两级政府公开专区全覆盖基础上,继续探索设立有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47 | 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 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一季度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10月底前 | |
48 | 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确保政务公开顺利进行。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
49 | 切实提高工作培训实效 | 各地每年必须开展不少于两场政务公开培训,各部门每年必须开展不少于一场政务公开培训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10月底前 | |
50 | 强化激励问责和工作监督 | 进一步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并约谈,约谈结果按照《条例》规定向当地纪委和组织部备案。 | 县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
51 | 年底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高质量考核体系、“五型”政府考核体系。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10月底前 | ||
52 |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务公开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10月底前 | ||
53 | 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制订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要以表格形式列出本地本年度工作要点。 | 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 5月底前 |
附件2
上高县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
(起草单位填写)
公文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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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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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密级 |
| 发文单位 | □县政府发文 □县政府办发文 □部门发文 |
公文属性 | □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 (是否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 □一般文件 | ||
意见征询 | □开展意见征询 : □向部门征询 £向社会征询 征集意见及采纳反馈情况链接网址: □未开展意见征询 |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理由 □不予公开 理由 | ||
发布方式 | □全文发布 □删减后发布 删减内容 删减理由 | ||
政策解读 | □有(材料附后),具体形式 □无 (备注:解读须包含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要素) | ||
起草单位 领导审批 |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