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多规合一”改革,要求建立“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即: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类的规划体系。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侧重实施性,主要任务是落实并细化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管控与引导县级各类专项规划,是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2019年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国家、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上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二、实施情况
(一)落实重大战略实施。
《规划》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力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衔接并落实省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规划》提出了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示范基地、江西新型工业化发展集聚区、宜居宜业的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性质和发展定位,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上高县战略定位的要求。
(二)严守安全底线。
《规划》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县划定耕地保有量43.420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9.260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76.36平方公里,优先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严格落实了省级规划、市级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和空间位置,做到了数、线、图一致,划定了绿地公园绿线、水系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等四线以及灾害风险控制线,维护了城市安全。
(三)统筹谋划发展空间。
在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规划》划定全县城镇开发边界62.66平方公里,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规模47.22平方公里,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15.4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增量空间能够基本满足和支撑上高县至2035年城镇发展空间需求。同时,《规划》注重引导重大项目落地,依托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互联互通,将省级、市级规划中涉及上高县的重大项目细化传导至《规划》,做到了上下衔接。《规划》与上高县“十四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充分衔接,统筹协调了重大建设项目空间需求。
(四)着力优化空间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构建“一屏三区、一核两轴”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优化农业发展空间,巩固赣西丘陵盆地粮食生产基地;严格生态空间管控,筑牢赣西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推进锦江及支流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设,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积极融入南昌都市圈,推进新宜萍区域一体化,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协同推进赣西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体现地域特色。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落实省市国土空间规划对上高县“农产品主产区”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计划,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坚持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着力打造以现代能源为首位产业,以绿色食品为主导产业,以生物医药、纺织鞋业、机械建材、数字经济为重点产业的“1+1+4”产业体系。积极融入宜春西部魅力景观圈建设,结合环境良好的九峰山风景区、历史悠久的蒙山银矿和上高会战遗址,打造江西省知名的生态旅游名县。
三、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推进规划编制报批。
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各类规划,形成县级和乡镇级“两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报批工作。坚持推进“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二)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
按照“多规合一”和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统筹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需求,全力做好各级各类重大项目的用地规划保障工作,在协调解决各专项规划空间矛盾冲突后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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