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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第60次常务会议

时间: 2020-01-12 10:08 来源: 上高县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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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6日,受县长胡海洋委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练康主持召开第6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1.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量力而行推动城市建设和各项事业,真正把财力用到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建设重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要对景观亮化工程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评估,科学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认真规范整改;3.要从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源头开始,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从源头上防止“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二)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全县政府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上高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熊辉关于县政府12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1月份工作安排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关于县政府12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1月份工作安排》,请县政府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下发通知,并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1.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各项迎检工作,争取高质量发展考核排名靠前,同时,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要稳妥推进、尽快完成;2.要提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水平,抓好全市巡回看变化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春节期间的有利时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3.要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要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的温暖。

  (四)

  会议听取了县商务局陈庆玲关于2019年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2019年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请县商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力求《办法》更加科学、准确、有效。

  (五)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陈备战关于上高县2019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2019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请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六)

  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熊光明关于上高县2019年度“一套表调查单位”申报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新增入库的“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做好全县“四上”企业和项目入库统计工作对于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1.各乡镇和工业园区要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基础上,深入企业调研服务、实地推动,全力做好今年“四上”企业和项目入库工作,确保应统尽统;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好乡镇和园区今年入库任务,要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跟踪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及入库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动员和鼓励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及时申报入库;3.县统计局要加强对企业入库申报、数据质量评估、数据填报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七)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陈鹤鸣关于上高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汇报。

  会议指出,养老服务是民生大事,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保障基本、托住底线、促进公平、优化供给的原则,把握正确方向和工作原则,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请县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八)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黄涛关于上高县13宗土地出让及1宗土地划拨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13宗土地出让及1宗土地划拨方案,请县自然资源局尽快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九)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罗望林关于全县2013年以来人防审批项目核查情况及整改建议的报告。

  会议指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是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的重要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上级要求,在2020年2月底前整改到位。

  会议确定:1.对已下发催缴单还未缴纳到位的10个项目762.49万元,由县住建局牵头,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依法依规加大催缴力度,在2020年2月底前缴交到位,逾期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

  2.对82个工业园区项目应缴易地建设费1002.44万元、14个下发抄告单减免项目应缴易地建设费638.33万元及5个享受拆迁政策项目应缴易地建设费80.49万元,尽快出台实施方案,由县财政筹资进行易地补建防空地下室。

  3.对全县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纳入人防审批范围,县工业园区项目今后依法纳入人防审批范围。

  4.由县住建局牵头,严格按照标准审批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或应缴易地建设费,在综合验收时严格核对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或应缴易地建设费是否建设或缴交到位,以及超规划建设部分易地建设费是否补缴到位;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严格核实人防是否验收合格,确保人防工程应建尽建、人防易地建设费应缴尽缴,不留“空挡”。

  此议题向县委报告。

  (十)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在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出席:胡练康 冷水清 李美后 王栋 李卫东 罗蒲陶 毕福林 赖伟 熊辉

  请假:胡海洋 傅荷英 彭宇波 罗意然 张鲛

  列席:县委办况勤,县政府办黄雷、潘文胜、钟国云,县人大办周小毛,县政协办舒丙文,县监委晏玉玲、陈建新,县委组织部陈文涛,县委政法委卢海保,县委宣传部谢朝晖,县委编办李中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李安,县财政局黄文根,县审计局吴校全,县人社局黄雪林,县住建局罗望林,县工信局游春生,县自然资源局黄涛,县应急管理局陈备战,县生态环境局陈信逞,县税务局胡友树,县商务局陈庆玲,县统计局熊光明,县城管局冷报田,县卫健委唐武,县医保局曹昌明,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吴景成,县国资办黄义清,县扶贫办黄俊雄,县民政局陈鹤鸣,县农业农村局陈小云,县教体局杜宝林,县文广新旅局赵勇强,县水利局邹立新,县科技局钟文,县公安局王海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袁福能,县司法局吴竹生,县发改委傅金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文润,县行政服务中心黄虎生,县整治办周韶华,县公路分局胡海云,县交警大队李德才,县消防救援大队林鑫,县残联龚连,县妇联毛军花,团县委付岚,县人民银行吴翔,银保监上高监管组李红,锦阳新区冷淑梅,县城投公司晏晓剑,泗溪镇毛端华,敖山镇简剑峰,野市乡彭浩屹,敖阳街道李志坚,锦江镇喻松林,塔下乡胡自然,上甘山林场郭志鹤,新界埠镇罗勇波,蒙山镇李立,南港镇毛水文,翰堂镇易柏林,芦洲乡卢友华,徐家渡镇邹志勇,墨山乡陈帆,田心镇鲁世漭,镇渡乡邹伟良

  法律顾问:喻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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