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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高县统计法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05-18 14:50 来源: 上高县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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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学习贯彻情况检查,加强统计违法责任人追究和企业统计数据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贯彻落实好江西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2020年统计法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1“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

2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500万以上投资项目的部门。

二、检查人员

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具体人员名单和检查安排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有关部门学习传达《意见》《办法》《规定》情况。

2“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20191-12以及20201-4月份数据填报依据。

3“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20191-12以及20201-4月统计台账。

42018年以来被查处的统计违法企业20191-12以及20201-4月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20518日至22日。

五、检查方式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18日至19日),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四上”企业和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519日下午4点前交至县统计局法规股537办公室。

第二阶段(520日至22日),督查组根据第一阶段自查情况展开检查,检查方式如下:

1查阅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学习会议记录,掌握中央有关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

2核查“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2019年全年及20201-4月份数据填报依据。

3核查“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2019年全年以及20201-4月份统计台账。

4核查2018年以来被查处的统计违法企业2019年全年以及20201-4月份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统筹谋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在专项督查过程中,各组组长要牵头组织实施好督查工作,各组组员要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发放宣传手册,确保普法宣传到位

在专项督查过程中,要向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册,讲解重点内容及条款,了解企业相关落实、整改情况,促使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附件:督查组名单及检查安排

2020518

附件

督查组名单及检查安排

组别

人员

检查范围

联系电话

第一组

组长:李

敖阳街道、泗溪镇、野市乡

成员:江

廖永红

第二组

组长:晏溅林

塔下乡、翰堂镇、南港镇

成员:鲁毓琪

黄月茹

第三组

组长:况红伟

芦洲乡、锦江镇、徐家渡镇

成员:艾易龙

第四组

组长:王卫国

蒙山乡、新界埠镇

成员:何佳军

钟珍珍

第五组

组长:叶自力

田心镇、镇渡乡、墨山乡

成员:黄

刘利红

第六组

组长:陶

工业园、敖山镇、上甘山林场

成员:赵炎清

曾奇芬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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