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上高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环比与上月持平。环比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低于江西省0.3个百分点,低于宜春市0.1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八大类”环比呈“四涨三降一平”。其中,衣着、居住、其他用品和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分别上涨3.0%、0.3%、0.2%、0.1%;交通和通信、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和娱乐、分别下降1.3%、0.2%、0.1%;医疗保健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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