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高县政府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上高县政府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信息办的指导下,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负责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强化督查考核,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网上信息公开采取按月督查,按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单位及时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拓宽信息渠道,不断加强载体建设。为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我县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拓宽公开渠道,今年我县仍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结合政务微博“上高发布”、政务微信“上高之声”,并创刊“上高通讯”, 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公开载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

(四)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程度。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规范的运行,继2012年制定出台《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上高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后,2013年又制发了《关于加强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做到工作开展都有制度遵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153月份,我县专门组织了针对信息公开系统使用的培训学习,参训人数达104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06条,县直部门公开20446条,占68.6%,乡镇政府公开9360条,占31.4%

   (一)公开内容。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领域信息。重点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公共资源、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

2、工程项目建设信息。重点公开了2015年度各项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进度和建设项目验收情况等各类信息。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重点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情况。

5、政府机构和人事。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各机关机构职能和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高县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上高县政府网,可以查阅公开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便民服务大厅。在便民服务大厅的办事窗口,各部门人员负责解释宣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悬挂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的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我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请求2件。已受理2件。其中已答复2件。

四、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5年,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县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今后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