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16〕54号)要求,由县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正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并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通过“中国上高”政府门户网(//www.graitlex.com)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6年,我县在省、市政务信息化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以贯彻《条例》为纲领,以落实《宜春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为重心,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 (一)突出重点,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等方面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点》要求,严格划分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加强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公共卫生、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依托“两网”推进“四单”公开。充分发挥“中国上高”政府门户网和江西政务服务网上高分厅两个平台的作用,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市场准入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构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包括42个单位提供的2703项数据类目,涵盖交通、文化、教育、卫生、环境等各个领域。 (二)注重实效,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制,在“中国上高”政府门户网开设政策解读专栏,以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升其执行效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2016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7件。二是及时回应关切。推进“中国上高”政府网站建设,拓展“上高发布”政务微博、“上高之声”政务微信、《上高通讯》宣传刊物等渠道,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回应关切覆盖面。2016年,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政民互动栏目123期、征集调查6期,搜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并通过微博、微信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充分宣传回应。 (三)夯实基础,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我县相继出台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规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制度,要求全县各信息公开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人员审查、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二是加强监督考核。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按月督查,按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同时采取每月督查与每日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规范。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作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条例》等法规学习、信息公开平台操作等方面。2016年,我县共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3次,参训人数211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83条,其中县级部门公开4027条,占77.7%;乡镇政府公开1156条,占22.3%。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开,已公开的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一)政府网站。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31条。 (二)信息查阅点。在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信息查阅点,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公开信息的解释、宣传等工作。2016年,各信息查阅点共公开政府信息776条,接待公众查询528人次。 (三)新兴媒体。我县充分利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渠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发布各类新闻信息和生活资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16年,通过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93条,回应群众关切事件3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的内容涉及交通、能源、民生等方面,全部通过网络方式申请。所有申请已全部受理,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1件,同意公开信息2件,同意部分公开信息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县未出现因检索、复制、邮寄等原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 2016年,全县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诉,无相关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所不足,与公众的需求尚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方面仍有待加强,部分政策解读、事件回应不够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从两个方面着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推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主动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效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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