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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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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全面夯实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人社部门的决策部署,顺利圆满的完成了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2016年这个“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县再次获得全市“民生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县,这目前是连续四年获此殊荣了。现就我局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人社系统内部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的政府工作部门。全系统共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97人,其中党员62人(不含退休党员)。局机关定编17人(含工勤编1人),现有在编在岗21人,局机关支部有党员21人。内设秘书股、工资福利股、干部股、职称股、劳动力管理股、信息中心及江西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上高基地(江西技师学院上高分校)等7个股级职能机构,下辖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定编11人,现有在编在岗11人,支部党员有7人。内设秘书股、就业股、培训股、财务股、失业保险股、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共6个股室。主要职责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扶困难就业群体就业;组织城乡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创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创业指导服务;为有创业愿望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定编19人,现有在编在岗17人,支部党员有11人。内设秘书股、财务管理股、企业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生育保险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社会化发放管理股、系统网络信息股。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做好社保基金的使用、监督、结算和拨付工作,认真核实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及时审核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用等工作。

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定编21人,现有在编在岗21人,支部党员有11人。内设秘书股、稽查股、财务股、城镇医审股、农村医审股、业务股、信息股。主要职责是经办我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协办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金的征缴、管理、运营和支付工作,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履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卡的发放、补办、勘误、注销和挂失,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管理等业务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定编14人,现有在编在岗9人,支部党员有5人。内设秘书股、财务股、业务股、稽核股4个股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宣传、参保登记申报、审查核实、城乡居保核定和征缴、参保人员建立、管理个人账户及对城乡居民退休审核待遇计算和发放工作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定编5人,现有在编在岗3人,其中有党员2名,归属人社局党支部。下设调解受理庭和仲裁庭两个职能庭,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调解仲裁本县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文书、档案及印签管理工作等。

二、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

(一)圆满完成民生工程各项指标

1.就业创业工作。就业方面2016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54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5.58%;“4050”人员就业人数40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7.27%;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8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7.13%;全年举办大型招聘会3场,小型专场招聘会9场,共吸引近86家工业园区企业进场,为园区重点企业招聘员工14130人。培训方面:全年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408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5.1%;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33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7%;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850人,完成目标103.6%;创业培训145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5%;电商培训62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1.6%扶持政策方面:2016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883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6.03%,到期贷款回收率99.8%,完成目标任务的105.2%;公益性岗位共认定1893人,按规定发放补贴331.57万元;社保补贴人数1080人,按规定发放补贴352.12万元;稳岗补贴项目共有11家企业申报,享受人数12189人,发放补贴314万元。

2.社会保险工作。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95751人,缴费人数69200人,完成基金征缴3668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525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截至201612月,我县共有269个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其中在职人员6626人,退休人员3121人,共收缴资金3414万元,目前,基金呈赤字状态;城乡居保:参保人数160857人,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数的103%;保费征收1263.3万元,全年发放待遇养老金3875.92万元,目前基金累计结余1.24亿元;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参保人数45688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69563人,两项总人数完成任务数的101.3%,基金征缴总数为13422万元。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7210人,基金征缴数14812万元,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所有参保人全部纳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00人,征缴金额743.47万元,均超过任务数的10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5041人,基金征缴2025万元,基金支付1540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10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6497人,基金征缴296万元,基金支出127万元,基金滚存结余951万元。被征地农民3263人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606人全部按规定领取待遇,全年发放缴费补贴2295.37万元。

(二)基金收支有新措施

1.为基金征收提供新便利。一是全面实行城乡居保代扣代缴。截止2016年,全县社保卡发放219186张,发放率达98.5%。为充分发挥社保卡作用,城乡居保保费由以前的现金收取改变为由银行直接代扣代缴,确保了基金的安全。2016年代扣代缴人数有105623人,成功率达92.6%;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金融便民服务点扎根村组,在全县186个行政村消除了金融服务空白区;三是城乡居保与新农合工作同步进行。通过同步宣传、同步缴费提升了参保意识,提高了经办人员的工作效率。截止到20172月,两项“保险”参保缴费率均超预期。新农合参保缴费完成任务的98%,城乡居保缴费人数达到63511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56.4%

2.为基金发放提供新保障。一是进一步强化基金内控机制。建立了县乡两级审核机制,待遇发放由系统出盘再由合作银行统一进行社会化发放;二是生存认证方式多样。城镇职工社保实行人脸建模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城乡居保推行“一检、二查”全方位稽查。即每年12月集中一次年检,村(居)委会自查和县城乡居保局不定期抽查;三是局属各单位联合稽查。对人员名单进行了三个“比对”。即每年城乡居保局与医保局(农医局)进行信息比对,每季度城乡居保局与县公安户政科进行信息比对,每月城镇职工社保局与城乡居保局进行信息比对。有效保障了基金安全。

(三)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

一是劳动监察维权工作有力。2016年共受理劳动者投诉93起,结案91起,结案率97.9%,依法追讨农民工工资928.58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1210人。出台了《上高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细则》(上府办发【201651号),建立起有效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的科学机制;二是劳动人事争议妥善仲裁。2016年,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案件118起,结案114起,终止2起,尚未结案2起,结案率98%;三是工伤认定工作日趋规范。通过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工伤认定的每个程序做到规范合理,公平公正地处置各类工伤事件。2016年我局共受理审查工伤认定案件512例,工伤认定481例,不予认定18例,不予受理19例,法定期限内认定率100%

(四)人事人才工作规范有序

1.深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全县共有在职干部7922人。其中行政编1587人,事业编5469人,工勤编886人(含机关、事业)。按照赣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和会议纪要求,严格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县共审批581人享受职级并行待遇,其中升正处级职级的9人,晋升副处级职级的191人,晋升正科级职级的182人,晋升副科级职级的199人。

2.稳步推进职称评聘工作。目前,全县有专业技术人员4617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大致在1:3.6:4。全年做好了两方面工作。一是职称申报及聘任有序开展。2016年完成高级资格申报26人、中级252人(含非国企)、初级认定175人(含非国企)。向市职称办申请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94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294人,评审正高1人,完成全县初级职称聘任243人。二是严格落实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已下发《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1648号),扎实做好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共有2629人完成职称过渡工作。

3.干部队伍管理日趋规范化。一是公平规范做好了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充分发挥了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二是切实做好了事业单位岗位招聘。组织并参与了全省(上高县)2016年统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资格审查、面试工作,并对录用的137名教师进行了就业安置;三是落实抓好了“三支一扶”政策。对我县新招募的15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做好了工作安排,并对2014年度招募服务期满的18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做好了接收安置。

(五)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有力

以“两学一做”为重点筑牢良好作风。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学习、遵守、维护党章党规。重点抓好“四讲四有”清单整改落实,达到正风肃纪的目的,解决党员干部中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态度冷漠、组织纪律松弛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了窗口经办的服务意识,树立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

2017年,我局将继续鼓足干劲,认真把握“四个上高”新要求,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方向,逐项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全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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