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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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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商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商务局人民政府网站(//www.graitlex.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务局联系(地址:青莲路9号县委县政府大楼,电话:0795-2506846,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宜春市2020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宜府办函〔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不予公开。除以上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www.graitlex.com

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便民资料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到县2政府信息科申请获取。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县商务局秘书股;办公地址:上高县青莲路9

联系电话:0795-2506846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www.graitlex.com)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在线申请的在网站申请页面填写信息直接提交。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b.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c.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d.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3)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a. 当面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府信息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b. 信函提交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c. 传真提交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确认;

d. 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市政府信息科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注意事项

a.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b.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c.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d.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着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重点对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职责权限、执法流程、裁量基准、执法结果、监督和救济途径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保障社会公众就商贸领域行政执法信息知晓。

二是着力“六稳六保”信息公开。重点对商务部门的稳外资稳外贸和做好市场保供等职能,对相关政策和出台的文件进行解读,同时对上级部署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及时召开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上级政策文件,谋深谋细谋实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带头解读商务相关政策。加强行业指导,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形成了协调配合、密切联动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查漏补缺。对省市政务公开办出台的政策性文件,逐个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了《市商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细化任务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督察考核,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定期督查政府信息发布情况,督促各责任主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出台的重要文件、年度工作要点,逐项明确牵头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相关措施,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能落实。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市政府办反馈的问题清单,严格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加大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同时,健全了监督问责机制,制定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务公开水平,组织县、乡政务公开负责人参加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培训,并邀请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负责人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同志授课。全年累计培训3次,培训人员81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0

0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高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基层政府的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

四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一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2021年,商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继续完善“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暨联网平台”, 加大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四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五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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