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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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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上高县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商务局联系(地址:清莲路9号县委县政府大楼209秘书股,电话:0795-2506846,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高县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同时积极对《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上府办发〔2023〕20号)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商务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商引资政策、惠企政策、促消费等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主动公开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机构简介、发展规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财政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各类信息。同时适应“互联网+政务”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发布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恢复和扩大消费等各类信息。向企业及群众送政策、送服务。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7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制度等有关要求,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相关信息。做好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主办、各股室协办的职责。办公室做好牵头组织,各股室负责具体落实,单位内部各有关股室建立起工作联系制度,确保信息的专业性、准确性。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坚持先审后发的原则,每条信息进行严密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县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务信息。不断丰富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以促进和扩大消费、扩大有效投资等相关的政策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将商务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及时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加强制度落实,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保障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考核。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主动接受县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进行。2023年我县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公开的及时性不足,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存在滞后。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公众对某些事项的理解和知情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更新与发布机制。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更新与发布制度,做好统筹规划,各股室及时传递和发布相关信息,更加规范、高效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加强对重要信息的审核与发布,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把握好信息公开的范围,满足公众对涉及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信息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商引资政策、惠企政策、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深化恢复和扩大消费扩大有效投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www.graitlex.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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