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上府办字﹝2015﹞7号)文件的要求,由上高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在“中国上高”政府门户网站(//www.graitlex.com)全文公开。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高县国土资源局,地址:敖山大道18号,邮编:336400,电话:0795-2511105,传真:0795-2511238,电子邮箱:xu6611@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全面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公开措施,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信息中心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网和信息平台建设和门户网站等各项工作,有效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认真拟定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宣传和调研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制定了《上高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上高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上高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主动公开流程图》等制度规范。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三)保障相关配套设施情况 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规范发文着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在起草文件时,拟稿人提出公开属性,办公室在核稿时一并对公开范围进行审核,并报局领导审定,从而实现在履行公文审批程序的同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和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四)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多次在周一的学习时间安排对该《条例》进行了学习,同时要求每个人自行安排学习《条例》。此外,注重同上高县信息中心和上级业务主管厅局的沟通联系,加强对《条例》的研究和理解。通过学习研究,我局干部进一步明确和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4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务动态类信息主要包括新闻、公告、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业务管理类信息主要包括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征地公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使用权收回及注销公告、地价信息和违法案件查处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主要包括土地、矿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以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和政府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并开展多种形式专题宣传活动,提供公开信息方便社会大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4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4年度及历年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公开形式和便民利民方面还需多样化,部分信息公开的时间过长影响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上高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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