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委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进行了全面总结,编制上高县发改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此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graitlex.com)上公布。 一、概述 2013年,上高县发改委在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贯彻《条例》,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委开展创业服务年工作的第一要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指导下,我委借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服务社会的大平台,切实提高我委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委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和监督机制进行完善,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为加强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组织委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加强学习研究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委通过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58条。通过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0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7个类别: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工作动态;3、规范性文件;4、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5、公告公示;6、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免费公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大。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项目审批、招标核准、国家产业政策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