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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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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委201411日至2014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进行了全面总结,编制上高县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此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graitlex.com)上公布。

一、概述

2014年,上高县发改委在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贯彻《条例》,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委开展创业服务年工作的第一要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指导下,我委借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服务社会的大平台,切实提高我委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委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和监督机制进行完善,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41231日,我委通过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7个类别: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工作动态;3、规范性文件;4、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5、公告公示;6、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免费公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拓展,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具体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及时公布发展改革工作的各项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公众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项目审批、招标核准、国家产业政策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0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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